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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注意:

若旅客申請訂位記録是用於出示證明,煩請填妥申請書後至本公司票務櫃台( 分公司地址、電話詳下列表單 )申請蓋有公司章的正式旅客訂位記録證明。
日本航空集團為防止個人資料外洩及嚴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,即日起,旅客本人(或授權代理人),為確認其訂位内容或開票,要求傳真旅客訂位記録資料時,需提出書面申請書,申請書需由旅客本人(或授權代理人)簽名同意。
請填妥申請書各欄位資料後,將申請書傳真至(02)2721-5973日本航空訂位部。經查核申請書上資料無誤後,日航將回傳旅客訂位記録到申請人所指定的傳真處,但旅客需自行承擔資料傳真過程中或有被第3者看到的風險責任。
日本航空集團為防止個人資料外洩及嚴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,即日起,承辦旅行社為確認旅客訂位内容或開票時,要求傳真旅客訂位記録資料,需提出書面申請書,申請書需由旅客授權的承辦旅行社承辦人簽名。
日本航空僅受理承辦旅行社符合下列條件的訂位記録申請:
 

1.旅客自行向日本航空訂位,委託承辦旅行社開票時。

 

2.承辦旅行社自行向日本航空訂位,委託票務中心(T/C)開票時。

請填妥表單內各欄資料(包括旅客承辦旅行社名稱及承辦人姓名、聯絡∕傳真電話)後,將申請書傳真至(02)2721-5973日本航空訂位部。
經查核申請書上資料無誤後,日航將回傳旅客訂位記録到承辦旅行社(非票務中心)所指定的傳真處。承辦旅行社需自行承擔資料傳真過程中或有被第3者看到的風險責任。
分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
台北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2 號 2 樓 (02)2776-8399 (02)2740-9044
台中 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 393 號 企業天廈 4 樓 (04)2326-8686 (04)2325-0665
高雄 高雄市中正三路 2 號 國泰大樓 4 樓 (07)237-4101 (07)238-60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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